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