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3

In force

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或者侵占维修资金。

业主委员会每半年公布一次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