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创新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改革创新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创新方案;

(三)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的改革创新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改革创新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