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负责内部的清扫保洁,并按照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划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承担清扫保洁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