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投放生态型人工鱼礁、增殖放流、创新管理等措施,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养护近岸渔业资源,推动海洋牧场绿色发展。

鼓励和支持打造海洋牧场立体生态牧渔养殖模式,推进田园型海洋牧场建设,构建鱼虾贝藻参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牧渔增养殖系统,实现完整的生物链构建和海域自我净化。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海洋牧场配备水下在线监测系统,适时开展海洋牧场环境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及时掌握海洋牧场环境和资源变化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