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1

In force

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定期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处理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