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滨水公共空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存在污损、毁坏、安全隐患以及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形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