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对重点目标以外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