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现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因意外原因或者患有非遗传性疾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