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乡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进乡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户用厕所改厕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等治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净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天然气、煤改电工程向乡村延伸覆盖,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引导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