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建立溪流跨界断面水质责任考核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建立中水回用的奖惩机制,鼓励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

禁止擅自设置暗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向海域或者地下排放水污染物。

鼓励采用具有透水功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进行地表铺设,减少城市地表硬化面积。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