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利用公共停车场进行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等相关手续。

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