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组织预算收入情况;

(三)预算批复和支出拨付情况;

(四)接受上级专项拨款、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的安排使用情况;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六)预备费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七)社会保障等专项预算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八)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九)市级预算部门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十)预算超收收入的合法性及其安排使用情况;

(十一)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