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联村供水的经营单位设立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