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并购、参股、股权投资等形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探索建立境外投资会商制度。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自贸试验区应当在产业合作、融资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外汇管理、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创新机制,完善境外投资全周期监管与服务,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