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自然地貌形态、气候条件,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消散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布局,预留城市通风廊道。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