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修缮等活动,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和材料等方面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不得进行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