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铁路沿线应当实行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铁路沿线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各指定一名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巡查制度,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管的问题,消除铁路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