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农贸市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情况,以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