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anuary 22, 2022
- In force from
- May 1, 2022
- Articles
- 32 articles
(2021年12月21日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海事、气象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海洋牧场管理工作。
沿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海洋牧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编制海洋牧场规划时相互衔接;
(二)建立海洋牧场管理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实现海洋牧场管理信息共享;
(三)建立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四)其他协商确定的合作事项。
Chapter 2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
编制海洋牧场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陆海统筹、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并与海上交通、环境保护、海岸带保护、海岛保护、港口、旅游等规划相衔接。
对海洋牧场规划中的位置、面积、布局、功能等内容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报批。
鼓励和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场,推动海洋牧场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鼓励生态补偿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牧场建设和经营,推动海洋牧场规模化发展。
Chapter 3海洋牧场的生产经营
(一)从事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模式、种类和密度,使用的药物、肥料、饵料应当符合技术规范;
(二)从事捕捞的,应当遵守渔具准入等管理规定;
(三)从事垂钓等休闲活动的,其活动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建设人工鱼礁,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维护海底生态环境平衡。
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应当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定,加强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一)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二)配备适合的海陆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
(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海洋牧场内发生事故或者险情,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海上搜救机构报告。
Chapter 4海洋牧场平台的管理
海洋牧场平台应当按照设计的用途使用,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投入使用的海洋牧场平台达到报废标准的,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依法拆除。
配备符合标准的船舶自动识别终端,正确显示号灯、号型,并保持正常运行;
配备能够熟练掌握救生、消防、通信、避碰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且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救生、消防、通信、定位、视频监控以及防漏电、防雷击等安全设施,且保持完好状态;
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培训等制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营运档案 ,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配备垃圾分类回收设备设施,及时清理打捞平台周边垃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持人员值守瞭望;
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安全须知、设置警示标牌;
(三) 建立临时登乘人员登离台账,实际承载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风力达到蒲氏风级五级以上的;
(二)能见度低于一千米的;
(三)浪涌达到大浪级别的。
当气象、海洋部门发布的海上风浪预报等级超过海洋牧场平台设计的抗风浪等级时,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安全生产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平台管理人员管理,接受必要的安全检查;
(二)穿着符合标准的救生衣;
(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四)不得从事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的危险活动;
(五)不得向海洋中抛投垃圾;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Chapter 5法律责任
Chapter 6附则
海洋牧场,是指基于海洋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建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立体养殖等措施,构建或者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或者避敌所需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
海洋牧场平台,是指在海洋牧场海域内设置的用于开展海洋牧场环境监测、渔业生产、海上看护、牧渔体验、生态观光、安全救助等活动的设施。
人工鱼礁,是指为修复和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有目的地在自然海域中设置的人工构筑物。
(四)临时登乘人员,是指临时登上海洋牧场平台从事牧渔体验、生态观光等活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