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