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通过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