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事机关、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以及成品油、危险品存储单位等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