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广绿色防控和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种子、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