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及会商机制,加强联动配合,促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依法妥善处置纠纷,防止纠纷扩大或者激化;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综合调解室,组织协调辖区内中心(办、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发现纠纷线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