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对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实行职业教育或者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
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培训时间给予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