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自治机关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以公立学校教育为主导,民办学校教育为补充的地方教育。

设立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发展民族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