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自治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金融组织。

自治县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对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给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