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石漠化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等生态治理。

自治机关保护森林资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经济。

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