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景区内有多个旅游点或者游览项目的,可以设置单一门票,也可以设置联票或者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景区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收费依据以及价格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

Local Regulations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