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城市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植物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城市绿地内道路、广场等区域的硬铺装应优先采用透气、透水、防滑材料。鼓励在行道树下建设具有雨水收集功能的植物种植池。

Local Regulations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