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取缔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排查和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发现资金异动等非法金融活动线索的,应当及时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