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宗教事务部门是本市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宗教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