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申请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提供或者补充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需要补充鉴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