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依法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实施。按规定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