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的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和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体育、金融监管、数据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单位,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以及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