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状况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整体形象宣传、市场开发、信息化建设、商品开发补贴、重点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节庆活动、教育培训等。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