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三亚河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单位和个人依法设置的废弃物储存、处理设施或者场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堆放的废弃物散落或者产生的污水渗漏、溢流等造成三亚河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三亚河河口管理范围内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或者其他接收设施。船舶在三亚河河道、河口内行驶或者停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垃圾收容装置,实现船舶污染物全部收集上岸集中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