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治理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美丽示范庭院、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农村垃圾治理成效纳入评选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