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