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自治机关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河湖长制度,实现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自治机关加强北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障水生态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