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修复、复制、拍摄、拓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不得改变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原状,不得对可移动革命文物造成损害。

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借用,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或者批准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