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专项应急预案,根据类别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其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维护保养的电梯类别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