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灌区工程管理委员会是灌区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定期听取灌区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灌区用水调水计划;

(三)协商灌区防汛抗旱、重大工程迁改、养护经费分担、水费调整等重大事项;

(四)监督灌区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