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利用水域从事开发活动,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损害流域生态环境。

在资江干流及其支流水域上不得经营餐饮业。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