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模式,按照有关标准科学合理地规划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