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押其车辆。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六项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