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
(一)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二)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 (三)烟台山、冶山、福建船政等历史风貌区; (四)鼓岭、福建协和大学旧址等历史建筑群;
(五)螺洲、闽安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六)优秀的传统街巷;
(七)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他优秀闽都文化; (九)古河湖水系、温泉、古榕树以及其他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