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新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不得擅自架空。居住区如确因条件限制需要架空的,经批准架空的平台绿化面积不得大于规定附属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旧城改造项目和城市中心建设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需要架空的,经批准架空的平台绿化面积不得大于规定附属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
架空平台绿化的覆土层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保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和绿地正常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