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依法做好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